鸿门宴传奇——史事可以变,传神处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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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题材的电影总能让我关注,之前就听说过《鸿门宴传奇》拍得不怎么样,但到底怎么个不怎么样法,还是得看过才知道。

事实上,我并没有完全的看下来,但刚看了开头,我就开始一哂置之了。一言以蔽之,硬伤累累,惺惺作态。尽管制片方自己也意识到了这个《鸿门宴》跟历史差距太大,以至于在发行时,在片名后头加上了“传奇”二字,意图通过“鸿门宴传奇”五个字,来作为其对历史做天马行空般泼墨的借口,也企图可以哄住观者悠悠之口。但在我看来,即使加上了“传奇”二字,也无法让人安心接受该剧对历史豪迈奔放的篡改。我以为,“鸿门宴传奇”不足以命之,当以“鸿门宴奇葩”作名为妙。

历史题材的电影往往都有历史知识不到位的通病,这是个令人无奈的现实。国人不知史,这是目前国产导演编剧们亟待解决的硬伤。比如我在以前的blog里提到过多次的,古代直呼人名为对人的不尊重,应该称字,在《鸿门宴传奇》中刘邦直呼萧何的名字,这还可以接受,因为刘邦本身是大Boss,而且史书没记载萧何有字,更何况他们都是农民或者流氓出身,不注意这点也是情有可原。但是当范增见到张良时,当时还没撕破脸,却张口闭口“张良”“张良”的,这就有问题了,范张都是谋客,不可能不知古代礼节,张良是有字的,字子房,我们看《史记》就知道刘邦素来称呼张良为“子房”。

第二个硬伤在虞姬(刘亦菲)出场时,在酒楼(疑似)里卖唱,当时酒楼里居然摆满了……凳子!这是怎么回事?秦汉时凳子可还没传入中国,中国人都是跟现在的日韩一样席地而坐的,就算编剧不知道,至少《鸿门宴》原文里还有一句“项王按剑而跽曰”,也该注意下吧?跽就是直起身子双膝跪地,显然当时都是席地而坐(坐就是双膝跪地,臀部压在脚跟上)啊!而且刘亦菲穿的衣服……唐朝穿越过来的?去年果然是穿越年。

第三个硬伤,虞姬的名字,虞姬的名字是什么,历来众说纷纭,有说姓虞但不知何名的,有说名虞但不知何姓的。其实这都没问题。问题就在,《鸿门宴传奇》里虞姬刚出场时,还没被高富帅项羽护住时,别人居然就已经叫她“虞姬”了,难道编导天真的以为虞姬就是姓虞名姬?你以为“姬”是名字啊编剧?你中学历史是个位数吧?只有王侯的妾才能叫姬。

第三个硬伤,项羽和刘邦居然都刺过秦,而且刺秦这事儿还撞车了,两伙人撞到了一块儿。我只知道项羽和刘邦都看见过秦始皇这倒是真的,并且各自说出了一句名言,项羽望见始皇帝后说:“彼可取而代也。”刘邦望见始皇帝后说:“大丈夫当如此也!”两个人,两句话,高下立判。后来唐代罗隐还根据这两句话写出过名篇《英雄之言》,我以为如果电影能描写一下这两句话,要远好于没头没脑地编出一段刺秦撞车的故事。

同时,电影里刺秦的场面中还可以看出,当时张良就已经跟随刘邦了。张良确实刺过秦,但他是为韩报仇,后来失败了就隐姓埋名,因缘际会得到黄石公的一编书。当他再次出山的时候,首先跟随的也不是汉王,而是韩王成,因为张良本就是韩国人(棒子退散),家中“五世相韩”。鸿门宴时,张良也只是临时跟刘邦合作,“臣为韩王送沛公”,他的主公仍是韩王;直到韩王成被项羽杀掉后,张良才彻底死心跟随了刘邦。

其余硬伤不一而足,比如《鸿门宴》原文中樊哙大口啖彘肩,在电影里变成了咬掉自己的手指等等。但这些硬伤不是让人最无语的,真正的奇葩是这部电影对人物性格的描写和对鸿门宴矛盾的描写。

有人会说,又不是拍纪录片,何必斤斤计较于个别历史细节?好的,历史细节可以忍,但是作为一部历史剧,人物性格,尤其是主角性格,不应该过于偏离历史吧?你看黎明演的那个刘邦,这还是刘邦吗?这气质,这眼神,这忧郁,这还是《十月围城》里那个乞丐吧,只不过换了套行头。历史上的刘邦是怎么样的?史书对他的评价是八个字——“常有大度,好酒及色”,其实还应该加上一条,喜欢洗脚和骂人。不多赘述,自己查《史记》就有诸多描写。可以说刘邦这个人身上具有大度、率直、胆大、机灵、三俗、痞气等诸多特点,看史书时这些特点都跃然纸上,比如郦食其拜见刘邦时,“沛公方踞床,使两女子洗足”;又如韩信派使者来敲竹杠要做“假齐王”(代理齐王),刘邦闻言破口大骂,被坐在左右的张良、陈平踩脚提醒别跟韩信撕破脸,“汉王亦悟,因复骂曰:‘大丈夫定诸侯,即为真王耳,何以假为!’”这才是汉王刘邦,而黎明演出了刘邦的什么呢?我觉得黎明演吕后可能更合适。

《鸿门宴》作为传世名篇,千百年来为人们所传诵,其中描写的杀机四伏、暗流汹涌,哪怕是透过文言文都能使人感知到。“范增数目项王,举所佩玉玦以示之者三,项王默然不应”,可以看出范增非常着急,屡次示意项羽下决心,而项羽则犹豫不定。但在电影中,范增公开露杀机,项羽明言你死我活,那种暗潮涌动的气氛顿时消散无形。鸿门宴之所以精彩,就在于它的波谲云诡,仿佛一张纸,一戳即破,人人都在揪心这张纸什么时候被戳破,一旦戳破那就是伏尸百数,流血盈尺。

优秀的恐怖电影都善于营造气氛,最恐怖的时刻不是鬼祟出现的时候,而是它将现未现,若隐若现的时候。《鸿门宴》原文之所以成功,就在于它也能营造一种气氛,当事双方谁都心知肚明,但是谁都投鼠忌器不敢挑明,于是你一言我一语,你一举我一动,生怕自己所处的危楼随时会塌,真是惊心动魄。这才是鸿门宴的生动有趣之处,而电影《鸿门宴传奇》一摆宴就开始口吐杀机,到后来甚至刀剑被身、血溅当场,那还不如在沙场上真刀真枪呢!因此,鸿门宴真正精彩传神的地方,被电影《鸿门宴传奇》抹杀的一点不留,这部电影注定奇葩。

唯一让我惊喜的是,编剧居然知道《阴符经》这么偏门的典籍,范增引用的文言文有不少出自该书。

Macbook Pro & Kindle Tou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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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年底入手的两台设备,本来都打算要写个开箱评测的,后来……就没有后来了。我不能让这个付费的站点就这么荒着,虽然不是专门的科技博客,没关系,还是写点什么吧。


Macbook Pro是末日前一年——也就是去年的11月13日入的。最初我看的是MBA,觉得MBP丑,后来列出10项数据进行对比,觉得怎么着也是MBP性价比高,air除了SSD和轻便之外似乎拿不出什么令人眼前一亮的东西,而SSD目前实在太贵了,花更多的钱只能买到更少的容量,所以我宁可牺牲“10倍于机械硬盘的速度”,选择经济实惠容量更大的pro。一旦接受了pro的这种设定,看起来还是挺带感的不是么?当然,Ultrabook(超级本)“未来笔记本形态”的发展趋势已经开始显山露水了,我想我的下一台本本应该会选择升级后的air(SSD必须降价),或者传说中将会推出的超薄版pro了。

11月的时候,pro刚好有一个小幅度的升级,但是当时大陆还没开卖升级款,起初我纠结等还是不等呢?后来想通了,没什么可等的,我本身就是打算买13吋低配款,那一款pro升级幅度更本不大,只是CPU增加了0.1GHz,硬盘从320G加到500G,而当时宁波酷动经销店为了给升级款pro让路,未升级款已经降了1000块软妹币,1000大洋啊!7998软妹币!我能拿这1000大洋买好几TB的希捷了!所以果断决定入手。当然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爷等不了了。

当时正好两个同事哥们儿要换手机,我给他们都推荐了Nexus S,正打算近期赴宁波采购。到宁波直奔药行街,三下两下在苏宁找到卖手机的,看样机模型的时候怎么看怎么摸怎么山寨,真拿到手机的时候,心里还是小震撼了一下,虽然是塑料外壳,但是做工还是很可以的。两同事表示满意,1940元/台,当下买定。买完NS我们三个人先吃了午饭,决定补完能量再找酷动店。地图上说就在这儿附近的,可是我们绕着天一广场走了一圈又一圈,真是所谓“绕树三匝,何枝可依”,连个鬼影都看不到,一路上爬上一幢楼又滚进一个商场,经人指点无数,统统找不到路,我真怀疑他们是不是坑我的,打电话给酷动问详细地址,对方也是语焉不详。绕到第三圈上,就在我们人困马乏,一人几乎掉队,我已经做好失望的准备要灰溜溜滚回家的时候,在一个拐角,酷动的黑色招牌赫然出现在我们眼前!我擦,居然距离我们吃饭的地方只有100米远!而我们却走错了方向拐了不知多少冤枉路!不是宁波人果然不能逛天一。

机器是预装Lion的,省去我30美刀。直奔主题,干净利落刷卡、打包,问了不提供加内存条服务,那就拉倒,走出店里的时候舒畅地在旁边小铺子买了三杯卡布奇诺。本来还有个同事打算叫我帮她带8G版iPhone 4,信用卡和密码都交在我手上了,但是店里没货。

Mac OS X是我用过的第三个操作系统,因为之前笔记本一直用的是ubuntu,所以操作起来很快就上手了。1280*800的分辨率比起高分屏看起来可能还是可以接受的,至少我觉得眼睛不累。我喜欢它的简洁,我喜欢Dock的设计,Finder比起Win的开始菜单要方便得多。触控板实在是太爽了,摸过Mac的触控板后再摸其他笔记本,感觉其他笔记本的触摸板简直就是渣渣,但是令我很担心的是触控板四周的缝隙会很容易塞进一些灰尘,不容易清理。整个机器一体机身设计,铝合金材质摸在手中有一种粗犷而又细腻的质感,让人忍不住多摩挲几回,这材料摸起来冰凉冰凉的,果然适合散热。

我觉得15吋的pro太大了,11吋的air看起来又太女性化,13吋正好。现在基本上已经可以脱离win了,除了一些必须用到win的时候,比如使用网银、某些游戏等等。我也根本不想装个双系统,我的台式还是可以用的,等硬盘供货紧缺这阵儿过去后,加个2TB,再加个内存条,换张显卡,还能风骚几年。

Kindle Touch是我早就想买的,去年12月6号在推友@stonehoo处下的单,750块大洋,后来又加了73块关税,妈的。但最令人蛋疼的是,一直到29号我才拿到手,好歹赶在末日年之前拿到了。

不过Kindle真没我想象中的好,几个原因呢?

一,6吋屏确实小了点,尤其是对我这种收藏了几个G扫描版PDF的人来说尤其蛋疼,放大了看也很费劲。

二,机器不是很快,翻看.mobi格式的时候还好点,翻看某些PDF就明显了,甚至有直接卡住翻不动的。但128MB的内存要它有iOS的顺滑,这确实强人所难了。

三,不支持中文输入,不支持横屏。这其实也是小问题,首先我不需要中文输入,其次已经可以在越狱后添加横屏功能了,只是那个横屏功能颇麻烦,点击顶栏-Menu-Launcher-Orientation-再选择你想要的方向,每一次点击都要有耐心的等待。

四,触摸屏既有利又有弊,利在节省了空间(好像也没多少),操作直接;弊在容易误操作,而且kindle的误操作不仅仅在于手指的触碰,哪怕是你的衣角、耳机的橡胶膜,只要是有温度的,都能对kindle产生误操作,这个缺点太渣了。

五,支持的格式太少了,或者说,怎么多看系统还不支持touch版!

说实话用kindle来看.mobi确实很不错,不过我收藏的书基本都是PDF,我想看的书也基本只有PDF有,所以如果让我再选一次的话,我或许会省下800块钱,等iPad 2降价的,毕竟iPad才是看PDF的王道。不过日常拿着一台小巧轻便的kindle,沐浴在冬日的暖阳下看书,这是何等的小资情调啊。我已经在kindle里塞了近150本书,现在每天都要捧着看。我还自己去做了几本6吋版的PDF书籍,基本都是些棋走偏门、乏人问津的什么《宋论》啊,《群己权界论》啊,《中国摇钱古卜讲义总论篇》啊什么的。

我发现我的蛊惑能力还是挺强的,近两个月,单位的同事已经被我蛊惑买了两台Nexus S,一台iPhone 4,一台iPad 2,我们楼上下三层都在我的唆使范围内,年龄跨度是20多岁到50多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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