哀悼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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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景:饭馆里。歪叔衣冠楚楚,故作斯文从门口进入。)

小笨站起:啊哟!歪叔,怎么在这里遇见你了?

歪叔:小笨呵,有日子不见你了,好哇好哇。这不是家里没事情做嘛,电视也看不了,就出来遛遛!

小笨指手弯着眼笑:不玩游戏?不看小空的片子?

歪叔:你傻啊,今天是什么日子?举国哀悼日!哪能去看那些爱情动作片?娱乐也不应该呀。咱们平常里是荡荡漾漾的一个人,可是一到这种关键时刻,爷们儿也绝不含糊的!

小笨斟酒:嗯,嗯。来,歪叔,难得一聚。(回头喊:)老板,再来几个好菜。

歪叔举筷咂嘴:其实啊,今天这样的日子也不用什么好酒好菜,怎么也该表示一下哀思对不对?(小笨点头。歪叔捏起个小酒杯倒在地上喃喃:)多难兴邦,死者不哭……

(二人扫了一圈桌上的菜,饭馆老板打开了电视机,画面里几个人微躬着身子,倒垂着头颅。然后画面移到瓦砾场,一片山河国破,人头攒动。)

(这时一洋人进馆,提挈一犬。坐定后对犬咕噜咕噜说了两句。)

歪叔皱眉:什么鸟语。

小笨嚼菜:洋文你不懂了吧?人家那是对宠物说的,一会儿吃完了带它去散步,然后回家洗澡。

歪叔低低地啐了一口暗骂:洋人怎么了?妈的不知道今天是哀悼日吗?你的狗重要还是纪念咱同胞重要?呸!(对小笨暗语:)也吃差不多了,走吧,我就见不得这样的,住在咱们中国,赚咱们中国人的钱,还一副鸟装逼样,对得起我们吗?

小笨:消消气,消消气。他们外国人对我们肯定不会用真心实意的啦。今天这顿我请吧。老板——,结帐!

老板:一共每人125。

小笨:给你5张50的,今天的日子,整百的太红,不合时宜。

(二人出了饭馆。一乞丐迎上要钱,小笨欲给,歪叔拦住。)

小笨:歪叔,今天是哀悼日,怎么着也给点吧。

歪叔略加思忖:嗯,你这么说也是有道理的。(扭头对乞丐:)哎,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今天是举国哀悼的日子,是我们中国人团结一心的日子,所以我给你钱也是可以的。但是这样哀悼的日子,你总不能没有什么表示吧,这样好了,你给我哭,给我伤心地哭,给那些遇难同胞们痛哭,你哭得好,我这里十块全给你!

说话甫毕,乞丐娴熟地哭了起来。

(特此鸣谢@littlebena和@YY_ing提供名称使用权。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可能搅基。)

王宝钏的十八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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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平贵是何许人也?父母双亡,家道中落,寒门书生,落拓江湖,身世怪可怜的。不过他运气好,在那个杨柳依依、桃之夭夭、莺飞草长的某一天,他撞见了几个纨绔公子正调戏一千金小姐,于是乎小宇宙爆发出手相助。其实薛平贵还是蛮有正义感的。而那几个纨绔子弟也是没脑子,你调戏谁不好呢,偏偏调戏当朝宰相的三小姐。

是了,这个千金小姐就是宰相王允的三女儿王宝钏。本来就是春意洋洋、芳草迷归的日子,小女儿家今日出门游春,遇见这样仗义正直、文武双全的胆魄书生,从来没接触过什么男人的大家闺秀能不怦然心动么?而这个富养的小姐唇红齿白、玉肌纤体、柔情绰态、知书达礼,薛平贵说什么也不能不如禽兽,心里的小兔子难免开始乱蹦跶。宝钏心说,我要嫁就嫁这样的男人。

可是家中老父位尊眼高,哪会看得上这么个穷书生呢?于是小说戏曲中老一套又来了,抛绣球,砸到谁就跟谁回家。王宰相很高兴啊,女儿终于开窍了,京中这么多高官子弟,随便拣一个联姻也是有益我家门,不丢脸的嘛!于是马上集合京中达官贵人家的公子,组团向绣球场进发!不过王宰相乐昏了头,没做好安保工作,让人混了进来,根据剧情这个人一定是我们的男猪脚薛平贵了。我很怀疑这是不是宝钏和薛平贵事先串谋好的?

然后,我们的男猪脚以七十码的速度冲锋陷阵,人挡杀人,佛挡杀佛。俗话说:最坚固的堡垒总是从内部开始瓦解的。这话太对了,宝钏小姐有组织有预谋,大概这几天没少练习,瞅准了男猪脚就砸,男猪脚在这一刻布冯灵魂附体,抢下篮板牢牢抱住不放。

王宰相看着很高兴啊,这是哪家公子,这么神勇,现在都流行模仿犀利哥穿混搭落魄装吗?咦,好像不对啊,不好,大事不妙!这是哪来的穷小子!

王宰相不愧是王宰相,朝廷首臣,中枢阁揆,这时拿出了古往今来中国朝廷的一贯作风——耍赖:我说什么也不会答应,你要跟他,我就和你……王小姐接上:断绝关系!王三小姐费尽心机求这一个夫君,岂能说放就放啊?人家也是刚烈性格,既然我辱没了你家门,好,嫁鸡随鸡,我搬出去。说实话看到这一段我着实很感动,这是在中古时代呀!

于是乎宝钏跟着薛官人走出相府,也没有自己的家,去哪儿呢?就在武家坡找一处破旧的窑洞,从此你挑水来我做饭,你种地来我织布。宝钏是大家闺秀,从小受人供养,哪里过过这样的日子来?这穷不是一般的穷,是赤贫啊,那个时候也没有最低生活补助。可是这个女人太要强太倔犟了,好几次日子快过不下去,还是咬牙坚持下来吧。王宰相虽然和女儿断绝关系,可是宰相夫人总难割舍母女亲情,也时时差人送些钱物过来。

二人生活没过多久,国事乱起,边声狼烟。薛平贵本是有志向的好男儿,建功立业就在今朝,怎能继续贪图儿女情长?更何况我今日打拼,也是为了家中娇妻啊。于是决定投军。

宝钏心里那个不舍得啊,我为你抛家弃恩情,住进这窑洞中,任劳任怨毫无恨言,现在被子还没捂热你就要离去……唉,也是,男儿志在四方,何况我夫君文武双全、智识超然,夫君若成就功业,我心下也欢喜得很呐。于是收起泪水说,我为夫君整理行囊。家徒壁立的,哪有什么行囊可装来?不过是多留一刻是一刻。

薛平贵很受娘子的感动,跨出窑洞,潇洒回头举手:混不好我就不回来了——!宝钏听到这话,大概会各种的纠结吧。但是她既然认定了,十二头牛也拉不回。粗布荆钗,我便在这苦寒窑洞等夫君回来。薛平贵走得太仓促,也没留下个种,宝钏一人独居,平日不知道会不会孤独落寞;夤夜黢黑的时候,会不会惶惧害怕呢?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水是自己挑,衣是自己做,也曾见父亲家的人来劝说:那个薛平贵在外这些年一点音信也没有,想必不是死了,就是弃你不顾另有新欢,不如小姐回家,老爷一定给你另觅佳婿啊!可我王宝钏就是这么死心眼的人,你回去问父亲安好吧。

家人走了,宝钏高兴不起来,心里在想什么呢?大概我这辈子都要对不起父亲养育之恩了吧?如果薛郎早日荣归,说不定父亲就会对他改观了。即使薛郎一事无成,回来还住这个窑洞,我也心甘情愿呐,我都住了这么多年,还怕什么呢?可是家人说,他或许另有新欢,这可如何是好?嗯,他为人正直不阿,重情重义,我何必想这些有的没的事呢?怕就怕他会有什么不测,这么多年来没有音信,怕就怕……

大概宝钏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给自己一个心理准备,或许夫君真的回不来了。渐渐的日子变得有规律,或者说是变得麻木。饥寒经年,宝钏也该罹患诸疾了,身形不知不觉枯槁,当年红润灵秀的王三小姐哪去了?

这一日宝钏正在武家坡掏野菜——她家周围的野菜都被挖光了,只好走到远地——邻家大嫂突然跑来说来了个军爷,说是带薛平贵的信来了。宝钏奔回一看,这人有些像我夫君啊。

嗯,剧情的一般规律告诉我们,这个八九不离十就是她的夫君了。这一十八年,我们的男猪脚在西凉国摸爬滚打,一开始始终是默默无名。不过一次偶然的机会,他救了西凉国代战公主(有些版本叫春花公主),我说他运气好吧,又是救了美女,然后美女又要嫁给他了。这个代战公主软磨硬泡,率直敢爱,就是喜欢薛平贵。薛平贵那个心里很矛盾啊,我家有贤妻,怎么能拈花惹草?我家贤妻苦等我衣锦归乡,我岂能负她?可是如今我一事无成,空手回去怎么对得起她呢?怎么能让她过上好日子呢?又怎么让她父女和解呢?不过——假如攀上这个代战公主,我升职的机会就大了好多呀,将来衣锦荣归,宝钏脸上也倍儿有面子,嗯!想到这里,他就不矛盾了,那就结婚吧!当了驸马后,又机缘巧合做了西凉国主,战功赫赫,现在是真的功成名就,可以衣锦还乡了。

身骑白马走三关,改换素衣回中原。去国离乡一十八载,家中的妻子怎么样了呢?我且说我是来送信的,“调戏她一番,她若守节,上前相认。她若失节,将她杀死,去见代战公主!”大家看吧,我们的男猪脚就是这么个主,很多人心里该骂“贱男人”了吧?

古有秋胡戏妻,今日薛平贵也来将妻戏了一戏。当宝钏终于得知面前这个军爷就是自己的丈夫时,除了惊喜万分之外,会不会也有一丝失落呢?

夫君荣归,宝钏不必再住破窑洞了,薛郎把她接入府中。十八年不见丈夫的面,也十八年没有踏进过这样雕梁画栋的府宅里,真的可以苦尽甘来,守得云开见月明了么?薛郎从背后道:我来介绍……宝钏回过身来,恐怕顿时呆若木鸡,一个字都吐不出来了。代战公主袅袅婷婷下拜作福,也不知薛郎说了些什么西凉,什么公主,什么不分大小、平起平坐的。十八年来少女的心已渐渐收敛了波澜,早就渊静如死了,只有听到信报的一刹那,才又如十二级台风卷起万顷巨澜一样。现在呢,仿佛深渊的底部裂开了一个大口子,所有的水被一下子吸入了地心,水涡不知所向地拼命旋转。我为你受尽苦辱,风霜刀剑坚守十八年,你回来了,第一件事是试探我的贞洁,第二件事是带回来一个瑰姿艳逸的女人。

宝钏没再说话了。十八天后,她死了。据说是病死的。这可不合传统戏文的套路,王宝钏居然死了?难道十八年的守候,就是为了这十八天从心死到身死的经历?

比半个月稍长,不到二旬的时间,没见戏文中有记录着宝钏在这十八天说过什么,做过什么。只是轻描淡写的一句三人幸福美满、二女共事一夫。宝钏一定回想过人生,人死之前都会回望一生的。她大概想起了那个柳暗花明的春日,一个少年才俊仗义出手打跑纨绔流氓,那时的少年虽然衣衫破旧,可是掩不住器宇轩昂呢,他救代战公主的时候也是这么潇洒神勇的么?又想起和父亲说呛了要断绝关系,自己铁了心要许给如意郎君,我就是牛脾气,十八年来一直都是牛脾气。最难忘的大概就是新婚后的小日子,牛郎织女一般,原来只有短暂的才是美好的。十八年,我吃的是野菜,穿的是粗衣,住的是窑洞,早就被风霜吹掉了红颜,被粗布磨去了活脱,王宝钏啊王宝钏,你还是那个相府三小姐么?

或许她早该绝望了,只是心底的一丝念想支撑着要最后见一眼丈夫。脉脉等待时,她心里的丈夫应该就是像徐佳莹歌里唱的那样:“我身骑白马走三关,我改换素衣回中原。放下西凉无人管,我一心只想王宝钏。”只是这最后等来的十八天与之前的十八年,究竟哪个更难熬呢?

宝钏抛了绣球了,离了家门了,敢于抵抗传统礼教,苦守十八载无怨无悔。一直不屈面对,得来的结果是肠断心碎,和“节烈贞妇”四个字而已。我总是想象宝钏在月明星稀的夜晚,独自怅然呆坐庭院中,一坐就是清宵一夜。嘴里还会喃喃有词:所谓的忠贞节烈,不过就是被命运嫖了而已吧?

关于Michael Sandel教授的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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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大学Michael Sandel教授关于“正义”(Justice)的讲座视频,先前只看过第一集,因为字幕只出了第一集。他的讲座能够受到热捧实在不出意料,不仅仅在于其讲授内容的价值性,他的课堂氛围尤其令我们这样受惯“填鸭式”教育的学生耳目一新。

现在所有字幕都贴出来了,故昨天特意去看第二集,别的内容没看进去多少,倒是很本末倒置、避重就轻地注意了其中一个片段。在问及学生们有多少人同意或不同意“将功利主义应用于法律”时,多数人选择了同意,于是Sandel教授想听听批评的意见。一个名叫Anna的女生站起来发言,相对问题本身而言,她似乎更在意于为举手表决中的少数方辩护,她说不能仅仅因为有些人是少数,就认为他们所需求的价值比占多数的人的需求来得低。Anna举了个例子来说明这一问题,即讲座第一集中Sandel教授举过的案例——英女王诉达德利和斯蒂芬斯案(The Queen v. Dudley and Stephens L. R. 14Q. B. D.273)。

先来简要说一下这个案例,案子很简单,没有什么值得争议的案件事实,说的是一艘英国游船失事,4名船员逃到救生艇上,他们分别是水手达德利、斯蒂芬斯、布鲁克斯和客舱侍役少年帕克。缺粮缺水的他们支持了12天,而帕克这时正病体奄奄,于是三个水手通过投票(达和斯赞成,布不赞成)决定牺牲帕克,用帕克的血肉支撑住三个人的生命,直到获得救援。

Anna举了这个例子,她提醒教授注意,为了大多数人谋求最大的利益依然是对的,但少数方不应该得到不公平的待遇,事实上多数人的决定也不一定就是对的,少数人的利益不能被践踏。Anna就是这样试图说明,即使刚才多数人同意将功利主义应用于法律,但那仍旧不一定是应该的。(喂,Anna,堂课现在说的不是这个问题啊,你是不是跑题了?)

于是Sandel教授又请了一名男生来回答Anna的担忧,男生杨达(音译,中国人?)认为不管少数人还是多数人,作为个人他们的价值都是一样的,既然需要作出决定,就应该按照同样价值的个体累计起来的多数方意见作出决断。

不可否认,杨达同学带有功利主义色彩的解释确实说得没错,不从多数决,难道应该从少数决吗?而Anna关心的是另一个方面的问题,我是少数方,我是弱势方,我的权利该怎么办?也就是说,这个问题可以简化为:如果我们需要按照多数决的原则作出决断,那么少数方的权利该怎么保护?

很多人在遇到这个问题时不假思索脱口而出:多数方应当尊重少数方的利益。我觉得仅凭这个理由要求少数方妥协,则少数方所要冒的风险完全比讨债而收到一张空头支票所需承担的损失更大。当然,尊重少数方是需要的,可是如何尊重呢?在作出表决以后礼貌地颔首致意么?还是在允许地范围内怜悯地给予少数方某些其他利益?我以为这些都没有抓住要点。

如何解开双方的死结?来看看《罗伯特议事规则》的作者亨利·罗伯特是怎么说的:“泯@@@主最大的教训,是要让强势一方懂得他们应该让弱势一方有机会充分、自@@@繇地表达自己的意见,而让弱势一方明白既然他们的意见不占多数,就应该体面地让步,把对方的观点作为全体的决定来承认,积极地参与实施,同时,他们仍有权利通过规则来改变局势。”斯言得之矣!有规则就有机会,当作出一个决断时,少数方应当根据既定的规则让步,这规则当然必须是事先就得到所有参与者的承认的。我们在考虑少数与多数的问题时,往往会将一次表决当作是决定性的,这若不是“胜者王侯败者寇”的惯性逻辑思维又能是什么呢?事实上,只要在框架之内,多数决仍旧是对所有人(注意不是多数人)有利,因为这一次你或许是少数方,但是下一次你就可能是多数方,决议所否决的是你的意见,而非你本人,真正的一项提议是需要通过正反方的交锋洗礼才能确立为决议的。因此只要规则还在,在下一次表决时,少数方仍旧有可能将自己的意见推为多数。所以杨达同学说“作为个体的价值都是一样的”是合适的,因为每一次的表决,个体通过对其价值的判断重新组合,会产生不同的多数方和少数方。这也正是我在这里只称呼“多数方”、“少数方”,而不称呼“多数派”、“少数派”的原因了。(有必要引用一下袁天鹏先生在《罗伯特议事规则》中的译注:“多数派”容易被误解成一个派系,相对固定的一群人。而“majority”在本书中仅仅是指在每一个单独的议题的表决中,票数超过了半数的那些人的一个抽象集合。)

罗伯特议事规则中对表决作了相当专业化的处理,比如何时可以使用过半数表决,何时应当使用三分之二表决,何时又需要一致通过,有时甚至需要事先告知;即使表决了,你仍然可以提出“重新考虑”等;对于会议章程的修改也有细致的办法,这些都是为了使会议正规化、制度化,使多数方和少数方的意见只能作用于事,而无法脱缰于既定的规则,使规则相对公平稳定。在这里,规则不是为少数方或多数方制定的,而是为全体制定的,它具有对全体参与者的普遍适用性。所以,所有人都有可能是多数方,也可能是少数方,或者今天是多数方而明天是少数方,假如在一次表决中多数方试图侵害少数方,则多数方就必须权衡自己在另一次表决中受到同样侵害的风险。

又想到一个问题,Anna之所以有担忧,是害怕少数方的权利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可是如果少数方愿意无偿贡献出自己的权利呢?比如上面的英女王诉达德利和斯蒂芬斯案中,如果帕克在神智清醒的情况下,考虑到自己病重,值得牺牲自己一个人来保全其余三个人的性命呢?(这个问题也是Michael Sandel教授在第一集讲座中就提过的。)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少数方自愿交出自己的权利并不是说少数方站到了多数方的一边,而是指其自身不再参与到涉及其自身的公共事务中去,而委之于他人。这并不是像议事规则中的委员会制度,因为委员会的报告仍需会议审核;也不同于缺席情况,因为缺席可能是出于一种抗争,并非由于对公共事务的懒惰和漠视;倒是和弃权的情况在某种程度上有所类似,弃权票的含义是:表示中立,或对所表决的问题不了解也不关心,希望不影响表决结果。但这里又有一点,“不关心”某事或许是因为与自身关系并不大,假如事涉自身利益,大概就不会投弃权票了。因此不论从哪个方面看,(不管多数方还是少数方)将自己的权利拱手让人(哪怕是让予一位或一群道德高尚的人),这都是非规则框架内的,那么这个问题还适用于少数与多数之争吗?是否规则本身就应当强制否定这样的问题出现?

还有另外一个类似的问题:涉及公共事务的规则可以自我否定吗?这个问法相当不专业也不严谨,萨托利将这类问题表述为:“多元主义能够在多大程度上不但宽容‘文化外来客’,而且宽容有侵略性的‘文化敌人’,以及是否应当做出这样的宽容?多元主义能够或应当允许多元主义共同体自身的崩溃吗?”最有名的例子当然就是希特勒,通过“民意”(我们暂且这么说吧)的程序上台,然后这套程序在他手中被彻底摧毁。萨托利也提到了希特勒的例子,并作出了解释:“idem sentire de res publica(对公共事务都有一份感情)是件不可轻言放弃的好东西。在我看来,在这种困境中,基本的要点是相互性。”这和他在同一篇文章中提出的“宽容主义三原则”相呼应而不悖:其一是,对于我们认为不可宽容的事情,我们一定要说明理由(教条主义是不能允许的)。其二是遵守无害原则,我们不能宽容伤害行为。第三个标准是相互性,我们实行宽容,或恪守宽容,也期待着得到宽容作为回报。

或许我们会说,希特勒通过民意程序上台,但摧毁这程序的乃是希特勒,而非程序本身。或许我们只能说,为了使之不成悖论,我们必须令其不能推翻其自身,这样它才能有意义。少数方自愿交出自己的权利,这本身就失去了规则的原本意义。

嗯,写了这么多很乱,上面涉及到哲学、政治学和逻辑学的一些内容,很可惜我都不懂,所以展不开,让别人来研究吧。